一、被告的证据什么时候给原告
在民事诉讼的进程中,被告有责任必须在法院设定的举证期限之内,向法庭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这些证据将由法庭进行核实与审批,而后交至原告处。
关于举证期限的长短,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审理阶段而定,同时会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应诉通知的那一刻告知双方当事人。
例如在简易程序的审判环境下,被告提供证据的期限可以适度调整,但同样需要在庭审之前或过程中的适宜时段提

如果在举证期限截止日后,被告未能按规定提交证据并且缺乏合理理由,那么此类证据很有可能不会被法庭纳入考虑范畴。
但是若出现了新发现的证据等异常情形,经由法院批准同意,仍然具有在举证期限截止之后提交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举证期限的具体设定,应结合案件类型,以及法院的相关法定义务和法律程序来加以明确和核定。
二、原告又该何时获取被告所提交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民事诉讼中,通常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开庭审理前这一阶段,原告可以获取被告提交的证据。
法院会指定举证期限,原被告需在该期限内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法院可能会组织证据交换,证据交换之日就是举证期限届满之日。在证据交换过程中,双方会互相展示、查阅对方提交的证据。
若未组织证据交换,在开庭审理时,被告出示证据后,原告也有权利对被告所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此时原告可详细查看相关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原告一般在法院送达被告证据副本时获取,或在庭审中质证环节查看。
三、原告又该何时获取被告所提交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获取被告所提交证据的时间有明确规定。通常在庭前的证据交换阶段,双方会互相交换证据,此时原告能获取被告提交的证据。法院也会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举证期限,被告需在该期限内提交证据,法院收到后会安排将副本送达给原告。
在开庭审理阶段,被告当庭提交的证据,经法庭允许后,也会在庭审过程中展示并让原告质证,原告从而获取该证据信息。刑事诉讼中,辩护人(类似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方)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同诉讼场景和案件类型在细节上可能有差异,但大致遵循上述原则。
当探讨被告的证据什么时候给原告这一问题时,其中还有不少要点值得关注


